一對已於海外結婚的男同志吳翰林及李亦豪,3年前就《無遺囑者遺產條例》提出司法覆核,並獲判勝訴。政府隨後不服提上訴,上月底遭上訴庭駁回。政府今日(14 日)向上訴庭申請許可,決定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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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已因抑鬱自殺離世的男同志吳翰林,因擔心在無定立遺囑下離世,丈夫李亦豪或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其財產,在2020年提出司法覆核。當時高等法院裁定《條例》違憲,指出《條例》不承認同性婚姻會構成歧視,並促政府修例以讓同性配偶享繼承遺產權利。
政府隨後不服提出上訴,李亦豪則接替已逝丈夫續訴訟。至上月底,上訴庭頒下判詞,並駁回有關上訴。判詞指,現行遺產條例下,同性伴侶因性傾向受到顯而易見的差別對待,而在海外已婚的同性伴侶會無法繼承另一半遺產,剝奪了他們的權利。
李亦豪當時曾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丈夫的離世本已令其十分悲痛,惟被「一而再、 再而三」否定兩人的婚姻關係,形容是「在傷口上灑鹽」,並盼政府尊重裁決及亡夫應有的尊嚴。
案件編號:CACV5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