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修訂《逃犯條例》的陳同佳,2018年於台殺害女友後潛逃返港,並在港因「洗黑錢」被囚29個月。他至今出獄逾4年仍未赴台投案,而適逢昨日(13日)台灣大選,一直協助他的立法會選委界議員管浩鳴表示,期望台灣新領導人能本著「人道主義立場」,同意陳同佳回台灣「自首」,並讓其得到公平審訊、改過自新的機會。
管浩鳴在去年10月曾表明,陳同佳仍有赴台「自首」意願,惟認為事情需待大選後才會有進展。現時大選結束,台灣政府換屆在即,惟報道中,未見管浩鳴有透露陳同佳確實的赴台投案時間。
現年25歲的陳同佳,2018年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並潛逃返港,而他在港僅被控洗黑錢,並於翌年10月刑滿出獄。隨後港府趁此機會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引發反修例運動。惟據管浩鳴所指,陳同佳每天以上網、打機等打發時間,而至今仍未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