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由明天(6月1日)起,古董車將不獲環保署豁免首次登記有關噪音及廢氣排放的管制。
環保署表示,近年香港首次登記車輛中,獲豁免受噪音及空氣排放規例管制的古典車輛,及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數目有上升趨勢,而市民對汽車的噪音及廢氣排放也日趨關注。
所以令所有首次登記車輛都符合相關噪音及空氣排放標準,加上減少環境噪音及改善空氣質素等考慮,環保署決定取消上述車輛類別的相關酌情豁免安排。
環保署表示,市民日後仍可繼續按相關法例引入古典車輛或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申請人需要在車輛進行首次登記前,向環保署提交相關文件證明該車輛已經測試並符合《噪音管制(汽車)規例》和《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的要求,該車輛便可按照一般汽車和電單車登記程序申請首次登記。
環保署表明,古典車輛指其製造日期較申請相關豁免的日期早20年或以上的車輛。至於個人進口用車輛,申請人須於申請相關豁免前,在香港以外地區已擁有該車輛超過6個月,以及經常在該國或該地區定居。上述車輛包括汽油私家車、電單車和機動三輪車。
至於6月1日前已簽訂合約購買/訂購及已支付該古典車輛的全部或部份價格,或已安排個人進口用的車輛付運來港,可於6月14日下午5時前向環保署提交所需證明文件,為該車輛申請豁免測試及證明符合相關排放要求的規定。
申請者需注意,獲得豁免與否由環境保護署署長酌情決定,署長可附加額外條件以保障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