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運動至今逾3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覆立法會議員黃英豪書面質詢時透露,截至今年8月底,有10,279人涉及反修例運動被警方拘捕,當中18歲以下有1,754人。2,893人被檢控,當中18歲以下有5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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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涉及2,044人,約八成人士、即1,631人需承擔法律後果,包括定罪被判刑、社會服務令、感化令、經法庭簽保守行為等。其中,被捕時為18歲以下的人士有353名,當中最高刑罰為入獄5年6個月,最低刑罰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
鄧炳強又指,現時所有青少年在囚人士均需接受中式步操訓練,表示希望藉嚴格紀律訓練,令他們明白紀律和守法的重要性。
黃英豪問政府如何防止曾干犯暴動罪的人士獲釋後伺機煽惑青少年,鄧炳強指,政府會視乎相關人士的年齡、所犯罪行及被法庭判處的刑罰等因素,按相關法例要求接受法定監管。當在囚人士仍在懲教院所時,監管人員已開始與他們建立關係;在囚人士獲釋後,監管人員會持續予以監督,定期前往受監管者的居所或工作地點進行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