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份子經常在網上社交平台利誘市民出售或出租銀行帳戶,作為「傀儡戶口」協助洗黑錢或詐騙活動。警方指去年錄得超過4.4萬宗詐騙案,涉款多達91.5億元,期內就涉及洗黑錢罪拘捕了超過8,600人,被檢控人數較前一年大增2.3倍,另有95名傀儡戶口持有人被加刑13%至33%。
為加強打擊傀儡戶口網絡,金管局將聯同警方及銀行業推出5項新措施,包括向銀行和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開放更多「防騙視伏器」數據,以在客戶要求轉錢入有關戶口時預先提防,銀行業亦可自發披露相關資訊予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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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警司林焯豪指,騙案已成為警隊主力打擊的罪案,去年全年錄得44,480宗詐騙案,較前一年增加12%,但對比之前兩年每年超過40%的升幅,升幅已見放緩;損失金額則有91.5億港元,較前一年微跌約0.3%。期內警方就各類型騙案及洗黑錢罪行共拘捕10,496人,按年增加約13.6%。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警司鄭麗琪補充,去年就洗黑錢罪被捕人數有8,607,涉款高達145.9億元,被檢控人數有1,484人,按年大增2.3倍。她指因應騙案上升,洗黑錢案件亦會增加,不少犯罪份子會在社交平台用金錢誘騙市民申請銀行戶口,再給予集團作為洗黑錢,涉及人士包括低收入市民、學生、外傭等。
她續稱,為加強阻嚇作用,警方積極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截至今年4月共有95名傀儡戶口持有人遭加刑,加刑幅度由原本判刑增加13%至33%,監禁期介乎21至75個月。
擬修例允銀行業界有條件分享問題戶口資訊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宣佈,將推出的5項新措施包括是加強公開「防騙視伏器」數據,包括向主要銀行公開紀錄內的可疑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以供同業持續監察有關戶口,如果有客戶要求轉錢入相關戶口,銀行可以考慮是否作進一步審查,需要時可即時提醒潛在受害人或尋求警方協助。
另外,為進一步提高銀行交換訊息的能力,金管局提出修訂《銀行業條例》並建議設立「要求及回應」及「自發性披露」機制,讓銀行之間提早分享帳戶及交易資料,但列明只能在在懷疑涉及受禁行為的情況下才可作分享和接收,且需設立有效的資料保密制度,期望能在年底前落實。
其他措施包括加強向銀行業界分享保障客戶和偵測傀儡戶口網絡的良好做法,今年內審查檢視銀行保障客戶和偵測傀儡戶口網絡管制措施的成效、並按需要更新,以及進一步加強「切勿借賣戶口」的宣傳及公眾教育。陳景宏期望連串措施能將傀儡戶口網絡盡量徹底找出,並把找到的資料交給警方,警方認為合適時可將數據加入「防騙視伏器」並向銀行分享,藉此循環的過程找出潛在的傀儡戶口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