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一輛九巴雙層巴士於大圍撞壆翻側,造成車上乘客1死10傷,死者頭部重創,兩名女乘客重傷。涉案九巴車長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嚴重受傷兩罪,今(3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2個月及停牌5年,並需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車上乘客都期望可以安全返家,但被告身為車長,行為竟危及乘客,案件對死者家屬帶來心理創傷,屬加刑因素。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被告黃永強(59歲)承認於2021年11月18日,在大圍大埔公路大圍段與青沙公路交界,在道路危險駕駛公共巴士,引致吳展輝死亡,以及兩名乘客身體受嚴重傷害。
兩名重傷傷者事後分別需使用拐杖走動,失去收銀員工作,另一人下巴及四肢留有疤痕,影響其自信及社交生活。
案情指,被告案發當晚11時許駕駛九巴雙層巴士88K前往大圍顯徑,車上載有11名乘客。案發當時巴士未有向右駛入原定路線,及後撞向石壆並翻側,滑行8米才停下。巴士閉路電視錄像顯示,被告在意外前頭部曾搖晃,法官認為被告事發時曾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