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錄得3,4112宗科技罪案,較前年同期升50%,損失金額近55億元,其中涉及入侵系統案件有37宗,較前年同期升54%,共損失210萬元,最大一宗涉款71萬元。不少企業受黑客網絡攻擊,要求交「贖金」, 有企業拒交被「撕票」外洩資料,警方建議應使用較高強度密碼,及定期檢視漏洞和更新系統及軟件。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bit.ly/3wGQh7c】
多間大型機構包括數碼港及消委會等去年亦遭黑客入侵電腦系統及勒索,警方去年9月至11月,與國際刑警合作,移除或禁止存取逾900個分布全球、被不法分子利用的伺服器,拘捕了70人。去年9月至今年2月,則向80間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要求修正逾17萬部有嚴重網絡安全漏洞的電腦和伺服器,移除了4,006部已被操控的殭屍電腦設備及35,084個釣魚網站。
上述案件數字,警方指或未能反映實況,因企業受黑客攻擊後,未即時向警方匯報,料實際損失或更大。警方建議企業員工應謹慎點擊連結,避免誤入釣魚網站,及小心使用遠端桌面連線,限制授權使用者才能登入等,同時應加強向員工提供網絡安全意識培訓,提醒可安裝升級版「防騙視伏App」辨別詐騙網站。
又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涵蓋電腦或系統等與網絡安全相關的基礎設施,若偵測受到攻擊或干預,會留意是否威脅到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