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4日)刊憲,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定於今年12月10日舉行,提名期就在10月17日至10月30日。政府稱,《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已於7月10日正式刊憲生效。第7屆區議會將按《基本法》,發揮諮詢及服務功能,回應市民期望,確保新一屆區議會如期在2024年1月1日履職;政府呼籲選民行使公民權踴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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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早前於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將479名區議員減至470名,地區直選由452席砍至88席,改以委任議員179名、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176名、地區直選議員88名,組成「4:4:2」的比例,而另外27名當然議員則維持不變。原本屬地區直選的452個選區,也重組成44個選區,採用「雙議席單票制」選出兩名議員,各行政區的選區則縮減至1到4個。
早前行政長官李家超、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等,被問到如何看待民主派參議,他們都一再強調支持有意服務社區的愛國愛港人士參選;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早前亦向本台指,黨內有成員希望參選,將會在黨內討論並了解黨員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