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區議員即將上任,政府今日(18日)為候任區議員上「地區治理培訓班」,亦在會上介紹早前表明會引入的履職監察指引。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後透露,指引包括要求區議會會議每年出席率不得低於八成;每年須向區議會主席提交工作報告;設區議員辦事處等。
據了解,指引亦包括要求區議員參與「會見市民計劃」,須在區議會主席同意下輪值,並親自現身辦事處當值。另外,亦須參與區議會轄下的3個工作小組,並遵守利益申報等。如有區議員有未能履職之嫌,可在3名同區區議員聯署下,或由區議員在會議上動議,再由身兼區議會主席的民政專員,向麥美娟反映及成立監委會。以啟動對該名區議員的調查。懲處則包括發勸喻信、口頭警告、罰款及暫停其職務等。
今日的培訓班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分為上、下午班,每班約為1.5小時,由麥美娟為港九各區區議員主講。麥美娟會後表示,有向出席區議員分享自己的經驗,認為參與者均十分投入、聚精會神,亦沒有見到有人打瞌睡。至於被問及預期會否有區議員違規,麥美娟則表示,對今屆區議員充滿期望,亦不認為有「未上任先犯規」的情況。
麥美娟指,指引中列明區議員職責,如果有區議員被質疑沒有盡責,可在3名同區區議員聯署下,或由區議員在會議上動議,再由身兼區議會主席的民政專員向麥美娟反映,並成立監委會。而監察委員會由5人組成,包括一名非區議員,以及4名非當區區議員。懲處方式則包括發勸喻信、警告、罰款、停職以及暫停發放約滿酬金等。
據了解,會上亦有簡介區議會常規,當中列明區議員在離港超過48小時的情況下,須離港前書面通知區議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