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上周日(15日)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企圖向家人施襲,被男警開槍擊中胸部身亡。事件已發生一星期,遣孀和死者胞兄今日(22日)手持遺照到警察總部投訴,期間遺孀一度哭泣,並激動地說「好後悔報警,害死自己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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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指已就事件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希望警方「還我哋一個公道」,認為警方當時手持盾牌、警棍等,有其他方法處理事件,不必開槍,她續指感到不甘,希望為丈夫討回公道。
遺孀又指「我相信警察先報警,點知警察係咁做嘢,我害死咗我老公。」憶述當時丈夫也是拳打,持刀是因為害怕警察靠近「我都冇見過佢揸刀!佢從來都沒有使用過暴力,打(槍擊)佢手手腳腳我都接受到,但係你一槍打死佢,我就接受唔到」。又提到當時打算找家翁協助控制丈夫情緒,惟家翁當時不在家中,因此便按家姑吩咐入房報警求助。遺孀稱事發時全程在房間,不清楚警員到場時情況,但她指自己:「我重覆講好多次,話唔可以開槍,唔可以開槍,但我唔知點解警察都開槍。」
死者胞兄指出,當時死者與警員有1.5米距離,無法直接觸碰警員,就算飛刀亦可用盾牌擋住,現場警員應有充足時間判斷。目前,他們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據他所知死因庭亦會在3至9個月內開庭。
警方港區總區刑事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16日凌晨表示涉案男子在多次警告下,涉嫌企圖衝向警方防線,並以手上武噐襲擊警員,「喺毫無選擇嘅情況之下,我哋嘅同事再作警告,但好可惜冇效」,其後有一名警員開槍,「當時嘅子彈打中死者嘅胸部中間」,事發時另一名警員亦拔槍戒備。冼國明強調開槍屬別無選擇,相信警員專業,「唔一定係瞄住佢哋心口去打」,稱開槍時一般會射向身體最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