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被控阻差辦公罪成,事後判囚8個月的劉家棟,早前被社工註冊局「釘牌」5年,上月更接獲局方信件,指他如再使用「社運案獨立社工」或「前社工」等名銜將可能違法。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周三(19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強調,法例清楚說明除了名列註冊紀錄冊的人士,任何人都不可以使用註冊社會工作者或社工等名銜,並謂只是對劉家棟作出「善意提醒」,如他需要描述以往的工作,最好先查找相關法律條文。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bit.ly/3wGQh7c】
許宗盛引述《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34條指,任何不是名列註冊紀錄冊的人,都不可以使用註冊社會工作者、社工等名銜,以及任何描述其專業為社會工作專業或相關資格的稱謂、英文縮寫或其他方式,而「前社工」亦是有意會描述其社會工作專業資格;而只要未有註冊,不論以前曾經是、已退休或被除牌者,他們都不是註冊社工。
被問到為何劉家棟仍有收信,許宗盛稱如留意到有人不是註冊社工,仍作出相關的稱呼表達,當局會對他們作出「善意提醒」,以防有關人士不知道或忘記有關法例條款,又謂任何人亦可提醒執法部門關注有關問題,但他未有正面回應會否就此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他提到由於劉家棟使用「前社工」名銜以外亦加插了其他描述,因而引起了當局的注意,認為只有不再續牌的社工才能稱為「前社工」,而不適用於其他被停牌的人士。至於劉家棟應如何描述以往的工作範圍,許宗盛強調不能質疑法例字眼,如有需要對方應自行去查找法律,找出稱呼自己工作的最好方式,但最好是不提及以避免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