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六(21日)宣佈,未受感染的18至59歲人士,如有較高暴露風險或個人需要,可打第四針疫苗。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在整個防疫策略而言,打第四針不是優先項目,只是有聲音表示有一小撮人有此需要,經詳細討論後才制訂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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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宇隆表示,第四針的保護力極有限,維持時間只有約1至2個月,但有小部分人可能要外遊,例如到已放棄戴口罩的歐美國家,或部分醫護和邊境人員擔心受感染,才有需要考慮打第四針。
他表示,疫苗接種的目的是減低感染後的重症和死亡,18至59歲打了第三針後的重症死亡機率已接近0,因此他認為不應該打第四針。他解釋,不斷重複打同一劑疫苗,獲得的額外保護力越來越少,形容「溫書溫到第四次,分數去到70分,冇得再高分㗎喇」,反而可能有其他弊端,例如心肌炎的風險。
劉指出,香港只是全球第4個地區推行第四針,他希望市民在個人層面評估,決定是否打第四針。
對於長者和長期病患者需要打第四針,劉宇隆指80歲以上長者打了三針都後,死亡率仍有1.2%,希望打第四針後能降低至0.5%。而長期病患者打完第三針,只等於普通人打兩針的免疫力,希望將效力提升到普通人的第三針。
不過,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臨床教授孔繁毅早前在電台節目表示,預計全港市民今年11月冬季前需要打第四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