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總督察林婉儀去年在追截走私船時墮海殉職,時任男警涉在警務處Facebook留言,指女水警「抵死」。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罪成。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求情,辯方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被告母親撰寫,兩封出自被告同袍,內容指被告口不擇言才會說出涉案言論,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判監為唯一合適的判刑,遂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0日,以聽取被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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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母親因長居內地,受疫情影響以有兩年未有見過被告,可惜再見到兒子已在犯人欄内。辯方續引述被告母親的求情信,指被告口出狂言皆因口不擇言,望法庭念及被告過往循規蹈矩予以輕判。
被告崔駿民(26歲),案發時駐守馬鞍山軍裝巡邏小隊。他否認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Facebook發佈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控方案情指,被告曾在警方Facebook留言稱:「水記女幫辦應該死咗喇」、「抵死」、「警察部啲嘢,問下狗官囉,你問下啲狗點做魚囉」及「警察部唔會死錯人,個女IT一定係抵死」等。被告早前出庭作供辯稱,他為女水警的殉職感到不值,涉案言論為「反話」及「發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