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前男警去年涉嫌用皮帶勒8歲女兒頸,並致電威脅與已分居的前妻見面,他早前承認虐兒及刑事恐嚇兩罪,今(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醫院令。
法官姚勳智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他作為X的生父威脅卻傷害她,若非案發當時警員和消防員及時到場,後果將會非常嚴重。他又說,被告患有妄想症,相信他是因為承受巨大壓力失去理智才犯案,告誡被告獲釋後不要再傷害家人。
姚官又引述多封求情信,形容被告為人開朗、顧家、熱愛工作、愛錫小朋友,但接納報告指被告重犯機會高,遂適合入院接受治療。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月12日致電已分居的前妻數十次,並威脅要於30分鐘內會面,否則將與8歲女兒同歸於盡,期間女童於電話傳出哭聲,「爹哋唔好呀,爹哋唔好呀,我唔想用刀」。男子及後被到場警方揭發涉嫌用皮帶勒女兒頸及用刀指嚇她。
女童X早前作供時表示,事發時被告問她想不想「跟他走」,她明白意思是死,雖然當時回答「願意」,但其實並不想。X其後主動站上一張黑色櫈,並將頭套進被告於碌架床橫柱綁好的皮帶圈,X形容當時感到驚慌,但被告隨即把櫈拉開,並不讓她扶著橫柱,又將她用力往下拉幾秒。不久後消防員到場,被告用刀近距離指向X,在消防破門入屋後,被告用刀尖戳到X胸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