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1日)落案起訴一名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控告他涉嫌非法向4名下屬借貸逾36萬元,該工程師被控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周五(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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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家強(50歲,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被控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控罪指,他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其4名下屬接受10筆共約36萬元貸款。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半年內先後多次向該4名下屬指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一萬元至15萬元不等。調查亦發現,被告至今只曾向其中1名下屬償還其中約5萬元,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被告於2023年5月辭職離開機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