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超聯球隊愉園球員黎厚希在其Instagram限時動態上載一張相片,顯示他正駕駛私家車並停在一隧道收費站前,一名男童則坐在其大髀上手握軚盤。他在限時動態稱「👶🏻:塞完車未 已經個半鐘了🥲」。
事後有網民將有關限時動態截圖,並分別上載至連登討論區及Facebook,質疑黎厚希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的「容許他人無牌駕駛」;而事件曝光後,他亦多番更改Instagram名稱、頭像等,惟現時仍可透過Google找到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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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資料,黎厚希今年5月曾捲入愉園「打假波」案被廉署拘捕,其後獲准保釋。他現時已退出職業球隊,轉為擔任保險經理。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42條(3),除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容受或允許並無持有有關車輛所屬種類的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一經定罪,首次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或多次被定罪,則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