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早前屢被爆出涉「司法抄襲」,今日(18 日)高等法院上訴庭就一宗民事案件頒下判詞,再次揭出作為案中原審法官的陳嘉信,逾9成判詞涉及抄襲。上訴庭指,在239段的判詞中,有221段是每字抄襲或僅作少量字眼修改,批評陳嘉信行為會令人覺得法官放棄司法責任,及質疑法官有否獨立履行司法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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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案件為一宗涉及上市公司「鷹君集團」的民事案件,上訴人為「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的孻子羅啟瑞,答辯人則為羅家的信托基金受託人「滙豐國際信託」、羅嘉瑞、KSL Management Ltd.及HSBC Trustee(Hong Kong)Ltd.。
在6月的原審聆訊中,獲勝的答辯人指,羅啟瑞母親杜莉君早前已向匯豐提出民事索償,認為聆訊部份內容已重疊,而其母的索償已被駁回,最終原審法官陳嘉信判羅啟瑞敗訴。而今次羅啟瑞申請上訴的理據之一,正是認為原審法官未有恰當及獨立評估案件爭議。
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法官袁家寧及林雲浩今日頒判詞時指,陳嘉信的抄襲程度及方式會令人質疑法官有否獨立履行司法職務,以至公義是否可彰顯於人前;認同案件在司法程序上有缺陷,因此最終裁定上訴得直,批准上訴方修改申索陳述書,轉交另一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