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食客認識一名食肆女侍應後時常「攬攬錫錫」,2020年4月女侍應在工作期間疑嗅到大麻煙味感不適,男食客涉藉詞送她回家後伺機強姦。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陪審團裁定他強姦罪成,特委法官黃珮琪今(19日)於高等法院判被告入獄5年半。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被告江偉民(61歲),被控於2020年4月15日強姦X(約40歲)。
黃官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時沒有周詳計劃,而是目睹X不適時才送X回家趁機作案。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安全套,為事主帶來懷孕及感染性病的風險。黃官另引述事主創傷報告,指被告因事件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案件發生於事主家中,致事主不斷記起是次案件。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一時不能自控才犯案,並指出本案不涉及暴力,亦沒有以非法手段進入女事主住所,本案並非同類案件最嚴重類別,望法庭以監禁5至6年為量刑起點。辯方又指被告已吸取教訓,其妻子雖已原諒被告,惟案件導致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