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共屋邨保安主管涉嫌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取逾一萬元賄款,以協助對方升職為助理保安主管,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案件押至明年1月10日判刑,被告獲准用現金保釋。【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53歲被告陸蓓雪案發時為香港警衛助理主管,駐守沙田水泉澳邨。被告曾2次向一名前來詢問晉升機會的警衛員下屬索取合共逾2萬元賄款,以協助對方升職。被告亦曾以金額不足5,000元為由,拒收對方一封內有2,000元現金的利是。#公共屋邨#保安主管#升職#受賄#廉政公署#沙田#利是#警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