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歲容姓男子周三(12日)致電一名81歲女子冒認她兒子,並向她訛稱因被警方拘捕而需10萬元現金保釋,及後要求她到指定地方交保釋金。女子遂按其指示,到指定地方交出10萬元現金,但事後聯絡兒子求證懷疑受騙,於是在周三報案。該名騙徒昨日(13日)再次致電女子,並用同樣藉口向她索取5萬元現金,終在紅磡被警方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檢獲一部手提電話,懷疑與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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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