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保安員涉於2013至2018年間,3度非禮年幼孫女,行為包括觸摸胸部、下體及舌吻。案發時事主年僅4至10歲,事發後事主曾向身處於內地的父母透露事件,被告知悉孫女告密後,反仗着自己收留孫女留港就學,要求事主父母向自己下跪叩頭認錯。案件今日(4日)於區院審理,八旬保安員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法官王詩麗將被告還柙至12月16日判刑,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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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已退休,並依靠綜援過活,被告高齡入獄會較年輕人難受。辯方又指,案中不涉及性器官直接接觸,不涉及性病傳染,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
法官聞言斥辯方「佢唔犯咪唔洗坐囉」,又指被告身為祖父理應照顧孫女,卻利用關係侵犯孫女,情節涉及違反誠信,屬加刑因素。
81歲被告T.S.H.為退休保安員,事主X為被告的孫女,被告否認於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於堅尼地城一單位內3度非禮當時4至10歲的X。案情指,被告乘妻外出或與X獨處一室時,捉摸X的外陰及胸部,又吻X及把舌頭伸進X口中,X對相關行為感到非常惡心。至去年4月,被告與妻子就管教事宜要求與X的老師見面時,X再向老師揭發事件,獲轉介至社工跟進後報警。被告於事件揭發1星期後被拘捕,在警誡下被告稱「無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