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佈偵破爆竊案,兩名年齡分別51歲及52歲的本地男子涉嫌於2月6日至11日期間,爆竊屯門及元朗區7個住宅單位,失竊財物總值逾49萬元。警方表示疑犯針對正進行棚架工程的住宅,於日間爬上棚架再撬窗入屋搜掠,提醒市民加裝窗花、感應器等防盜設備。兩名疑犯今日(15日)將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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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何倩茵昨日(14日)交代案情,稱近日元朗和屯門區出現多案爆竊案,疑犯於日間作案,針對正進行棚架工程的住宅,爬上棚架並以螺絲批等硬物撬開目標單位窗戶,入內搜掠現金和珠寶首飾,得手後從大廈後樓梯逃去。
檢獲港元日圓現鈔
警方前日(13日)下午採取行動拘捕51歲姓高和52歲姓王疑犯,他們是本地人,報稱無業,目前被扣查,暫被控「入屋犯法」罪,今日(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於其中一人的車輛和住址起獲他們獲案時身穿的衣物和工具,以及疑屬贓物的現金及珠寶,包括多張港元和日圓鈔票。
何倩茵表示入屋犯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警方會在長假期間加強巡邏,呼籲市民外出工作及外遊時鎖緊門窗,如所住大廈或附近正進行棚架工程,更應加裝窗花、感應器及閉路電視等,以加強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