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 2018 年底開始分階段安排市民更換新智能身份證。入境處表示,截至上月 31 日,新證換證率達 9 成,估計仍有 18.2 萬人未換證,舊款智能身份證將以出生年份 1970 年為分界線,明年分兩階段失效。失效的身份證將不能用作出入境手續,而屆時如無合理辯解仍未換證,可判罰款 5,000 元。處方提醒未換證人士盡快預約換領新證;如不在香港的市民,須在返港後 30 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保安局局長已發出《2024年人事登記(身分證失效)令》,該令將在周五(21日)刊憲,下周三(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該令適用於全港市民。載有 1970 年或之後為出生日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會在明年 5 月 12 日失效。載有 1969 年或之前為出生日期的舊證,則會在明年 10 月 12 日失效。
入境處表示,政府並非首次宣布舊身份證失效。上一代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結束時的換證率為 92%。而新證換證計劃受疫情等因素影響,處方當時有所延長,新證換領計劃結束時換證率為約 85%。
入境處續指,除非舊證持有人已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則他們在香港的居留權不受政府宣布舊證失效而影響。已宣布失效的身份證並不能用作辦理出入境手續,出入境自由不受今次安排影響。
入境處呼籲仍持有舊證的市民應盡快預約辦理換證手續。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證,須在返港後 30 日內補辦換證手續。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 5,000 元。
至於老年人、失明人或體弱人士,如獲登記主任信納他們親身前往登記申領新身份證會損害他們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可選擇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以獲豁免換領新證。
#入境處 #身份證 #智能身份證 #HKID #以1970年為分界線 #明年分兩階段失效 #18萬人未換證 #小心罰款 #盡快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