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飲食前日(26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旗下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的「光榮米線」分店,收到地政總署的停業通知,指他們違反工廈用途,否則將向業主釘契,惟大廈內有不少食肆仍在營業,未見有受影響。今日(28日),發展局長甯漢豪出席活動時回應事件,強調「違契就係違契」,相信地政總署會依法處理;又指得知有其他單位都收到地政總署的有關通知,亦會逐步執管不論是同一工廈或其他工廈的違契單位。
甯漢豪指,如工廈內有食肆等涉人流多的業務,會容易引起安全隱患,因此對地政總署逐步執法的行動相當鼓勵。她又指工廈有規定「只淮用作工業及貨倉用途」,如未經批經營食肆已屬違反地契,可依法處理。
光榮飲食早前帖文中指,大廈內有不少餐廳,部份自己曾光顧的更已開業10年,笑指是次政府部門的效率是「史上最快」;亦指在開業期間,店舖一周內都會收到約6、7個政府部門的「例行檢查」,質疑這種「吹毛求疵」的凡式票控是「選擇性行動」。光榮飲食隨後亦指,地政總署向負責人提出駱駝漆三座為工業大廈,大部分工廈地契訂名地段只准作工業或貨倉用途,但當中並不包括零售等其他行業。
地政總署早前回覆本台查詢,表示九龍東區地政處早前因收到投訴,懷疑有單位經營食肆及違反地契用途限制,在實地視察後發現「光榮米線」違反地契中「僅限作工業或貨倉用途」條款,故要求業權人在8月29日限期前作糾正。
不過,觀塘駱駝漆大廈一直以開設有服裝、食品批發店及食肆而聞名,翻查網上資料,僅是「光榮米線」所在的三期已有逾30間小食店或食肆,大部分仍顯示屬營業狀態。食環署則回覆指,「光榮米線」並未領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食物業牌照,署方會密切監察及採取適當行動,但就未有提供數據,指出大廈內有多少是屬於合規的「食物業」。
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以營業目的,而從事食物處理或以售賣機形式出售食物的行業或業務,均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食肆牌照,無牌經營即屬犯罪,被檢控及定罪後,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