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襲擊事件」時隔4年後,警方於今年7月初,將4名年齡介乎28至43歲的男子拘捕及起訴,指他們涉嫌在2019年7月21日,於港鐵元朗站內參與暴動,同時串謀惡意傷害其他人。4人被控「暴動」和「串謀傷人」罪,案件原定於9月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42歲、任職司機的被告鄧兆雄,今午(14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暫委法官胡雅文因為有理由相信他會棄保潛逃,遂拒絕其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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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依次為保安員吳偉德(38歲)、王浩昇(28歲)、司機鄧兆雄(42歲)及商人鄭文傑(43歲)。事件至今共有8名「白衣人」因暴動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半至7年,當中4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排期至明年3月審理;另有一人則脫罪,由律政司向高等法院再提上訴;另一人則擬認暴動罪。而涉另一案件的白衣人程偉明,則於早前提出上訴,並排期至本月18日聆訊;事件總計有共5名白衣人申請上訴。
案件編號:HCCP 48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