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於痛症治療中心工作的31歲男子鄭家盛,以運動治療師為名,非禮2名女健身教練,包括把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用手背掃對方陰部數次,以協助事主達至「全身放鬆」。他被捕後傳訊息給2女,要求撤銷控訴;經本台一連2集專訪受害人(Miffy、Zenia)後被起訴。他被控2項非禮罪和1項妨礙司法公正,早前已裁定罪名成立,今日(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囚9個月。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案情指,31歲被告鄭家盛於2022年11月10至11日於中環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非禮X和Y,並於11月28日傳訊息要求撤銷控訴,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指,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因為被告掃事主陰部多下,亦在她離去前拍打其臂部,而當時房間沒有其他人,被告以治療師之命犯案違反誠信;至於妨礙司法公正方面,此行為挑戰法治社會,但考慮最後並不成功及只涉及一則WhatsApp訊息,故合共判囚9個月。
香港運動治療師總會發聲明,重申被告鄭家盛並沒有向香港運動治療師總會註冊。此外,根據早前報道資料,以及香港運動治療師總會,英國運動治療師協會(Society of Sports Therapists),英國運動治療組織(Sports Therapy Organization),及英國運動復康師總會(British Association of Sports Rehabilitators and Trainers)的定義,總會指被告鄭家盛所持有的學歷資格,明顯不符運動治療師定義 — 即有關人士必需最少持有運動治療學士學位或等同學士程度的運動治療文憑,並合乎以上香港及英國最少一個專業團體的會員註冊資格。
案件編號:ESCC 22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