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一名83歲男小巴司機在何文田駕駛期間,撞斃一名正橫過斑馬線的65歲男途人,小巴司機事後被發現,其駕照執照在同年2月已到期。涉事小巴司機早前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一項「駕駛時無有效執照」。他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控罪,被判囚1年,罰款4,000元及停牌5年。暫委法官陳永豪判刑時指,被告沒超速違規,是一時失神導致意外,惟認同被告須為行為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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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22年4月12日,死者與其妻子在何文田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同過馬路,死者妻子走在前,回頭時發現死者倒卧地上、身體多處流血受傷,當場沒有呼吸脈搏,送院後證實死亡。警方同日拘捕被告,更發現被告的駕駛執照早在同年2月到期。被告當時解釋,是受疫情影響未能續牌;死者事發時突然衝出馬路,才釀成事故。
暫委法官陳永豪指,事故令人傷心,但考慮及被告年事已高及有悔意,判以監禁1年及罰款,亦須停駕駛牌照5年。
案件編號 : DCCC 1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