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早(11日)宣佈,將續任梁永祥為法律援助服務局(法援局)主席,任期定由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為期兩年;而他自2019年9月起擔任該職位。梁永祥任內曾經歷反修例運動案件中,「爆眼少女」及其他被捕示威者申請法援,惹來建制派批評,並與時任法律援助署署長鄺寶昌回應事件;後來政府提出修訂法援制度,包括不再允許刑事案件的法援受助人委託指定大律師,梁永祥所率之法援局亦支持該修訂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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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局由一名非公職、大律師或律師人員或相關人士擔任主席,並由4名非法律業界成員、2名律師及2名大律師,以及法援署長擔任當然官守成員,共10人組成。主要負責監察法援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
梁永祥於2021年6月回應反修例案件爭議時,曾回應有人於網上披露「爆眼少女」申請索償案的法援申請及案情資料,稱申請人不得披露有關資料,並規限法援署向公眾解釋個別案件的審批,令人質疑法援署的公正性且受到批評,引致社會流傳沒有根據、充滿謬誤的揣測。他事後又表示,「無論甚麼派別,都對案件沒有清楚了解」。
其後政府於同年10月,因應建制派指法援遭到濫用、壟斷以及程序上的不滿而推動法援制度改革,當時政府稱已獲法援局支持修訂。該年12月,梁永祥再稱法援署不公開澄清案件,令公眾對法援存在很多誤解,又指法援改革是因應反修例運動中的刑事案件開始提堂而促成。
到2022年10月,「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擬透過法援,就免針紙提司法覆核,不獲法援署批准。梁永祥僅回應指,法援署決定是根據案情及法理依據作出。
而今年7月,他應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之邀,出席其主持節目時透露,由於「爆眼少女」的索償案為民事個案,故不由法援署批出,因此法援署已不再支持她的申請。
翻查資料,法援局自98年成立起,歷屆主席任期俱為4年,且均獲續任2年,其中現任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曾於2006年至2012年間擔任主席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