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郵差涉嫌於2022年4月至10月期間,在大埔政府合署,以2張疑似香港郵政發出的臨時泊車許可證,盜用停車場車位免費泊車,其後又以「假證」副本,妨礙和拖延廉政公署調查。廉署於昨日(15日)以2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控告該名郵差,他獲准保釋,明日(1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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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指,38歲的被告文俊謙,於案發時正在大埔政府合署的郵政署派遞局工作,政府合署內設有停車場,由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任何獲郵政局或相關政府部門簽發臨時泊車許可證的車輛,均可在工作日期間,免費泊於停車場內。
而被告當時則以2張疑似香港郵政發出的臨時泊車許可證,意圖誘使佳定公司4名保安員接受「假證」為真文書,並盜用停車場車位免費泊車。廉署於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被告會面時,使用其中一張「假證」副本,意圖誘使另一名廉署調查主任,接受它為真正文書副本,阻礙和拖延廉署調查。
但廉署事後調查發現,香港郵政並未向被告簽發相關泊車許可證。遂落案起訴控告共3項虛假文書罪。廉署指,向廉署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屬嚴重罪行,定必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