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胡伯伯」之稱、69歲已退休男子,被指2021年及2022年期間,多次在旺角、大圍及中環街頭,以二胡演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被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等7項控罪。他今日(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囚30日,並准保釋以候上訴。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後犯案,視法紀如無物,因此認為要判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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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李解新於2021年至2022年間,在旺角東、大圍及中環街頭,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演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他被控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罪。
陳慧敏判刑時指,被告演奏時旁邊放有「請求援助」的紙牌字眼,又指被告演奏的歌曲具煽動性,涉及反政府、暴動、「港獨」主張等議題,認為在當時社會漸趨平靜的氣氛下,歌曲或令反政府情緒死灰復燃,惟考慮到被告年老酌情減刑。
被告一直沒有律師代表,他早前曾在庭上提反訴書,向控方索償共100萬元。他當時控訴自己在4年間不斷受案件折磨,在身體及精神上均已到了不能承受的狀態,認為多次的聆訊把他「置於死地而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