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69歲已退休男子,涉於2021年及2022年期間,多次在旺角、大圍及中環以二胡演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昨日(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指該歌曲歌詞沒有反對政府或港獨的意思,否認會令社會運動後情緒未平復的人「死灰復燃」。他否認7項控罪,案件於下月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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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解新,否認「沒有許可證而演奏樂器」及「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等,合共7項傳票控罪,案件於昨日在沙田法院續審。被告在盤問下表明「我不單單嫌(申請牌照的程序)麻煩,又嫌法律不合理同過時」,反問全球從事藝術表演的人會否等待14日批出牌照。並表示自己沒有符合籌款活動的3個要素,包括「組織」、「參與」及「提供設備」。
被告又指歌曲歌詞沒有反對政府或港獨的意思,否認會令社會運動後情緒未平復的人「死灰復燃」,稱事實證明至今都沒有風險。及在庭上表示,案發時只演奏7個音符,但在法官追問下,他承認旋律與《願榮光歸香港》一樣。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8月9日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