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她在中環和安里附近,遭一名男子從後踢倒,並搶去她一部約值8,000元的手提電話及銀包,內有3,000元現金及10張信用卡,總值1.1萬元。女子頭部及四肢多處擦傷,獲送往瑪麗醫院治理。該名賊人其後在中環及屯門多間商店以搶來的信用卡,花費了約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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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周二(15日)於屯門以涉嫌「搶劫」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21歲、報稱地盤工人的印度籍男子,警方中區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阮潔雯交代案情時指,被捕人居住屯門,持有香港身份證,為土生土長的本地人。
警方又在其家中起回被捕人懷疑犯案時所穿的衣物,以及用涉事信用卡購買的衣服及手提電話。他已被暫控各一項「搶劫」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將於明日(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