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男女在財務中介公司誘使下,涉嫌偽造醫院證明文件,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理由,提早向強積金受託公司取回強積金,最終獲退回合共630萬元供款。但強積金受託公司其後懷疑證明文件偽造,報警揭發事件。警方調查後,亦發現中介公司向申請人收取強積金款項的一成至一成半,作為佣金,已拘捕一名58歲中介公司負責人。12人同涉嫌「行使偽造文書」罪,現正被扣留調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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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重案組第一隊督察嚴思浩表示,該強積金受託公司於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收到34個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申請,申請人提供一份似由本地醫院發出的證明書,受託公司最後批出其中30個申請,並退回合共630萬元強積金供款,其中最高一筆退款更超過100萬元。
不過,強積金受託公司其後發現,當中30份證明書的內容及樣式極相似,相信是偽造,於是報案。中區警區重案組調查發現,34名強積金申請人均經由同一間財務中介公司提出申請,並指該財務中介公司透過中間人隨機打電話,誘使34人提早提出供款,又要求他們在空白申請表上簽署,虛假聲明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再由中介公司偽造醫院證明書,向強積金受托公司提出申請。當申請人收到強積金供款後,以現金繳付供款金額的一成至一成半,作為中介佣金。
警方經調查後,於本周一(20日)、二(21日)以「行使虛假文書」罪拘捕11名申請人,年齡介乎34至60歲,他們報稱是廚師、建築工人、運輸工人、巴士司機、銀行職員及無業,並聲稱因為經濟困難,提早取出強積金供款。另拘捕一名58歲姓李的財務中介公司男負責人,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相信為集團骨幹成員,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在行動中亦檢獲兩部電腦、大量強積金文件及超過47萬元現金。嚴思浩指,該財務中介公司經營超過10年,仍調查公司是否牽涉其他犯罪活動,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收到任何自稱為中介公司的電話,聲稱可以安排合法提取強積金供款,就應該提高警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相關條件,以免誤墮法網。切勿簽署任何空白的表格或文件,因為簽署後便需要負上法律責任,亦有機會構成虛假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