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記者今日(3日)公佈2024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第135位,評分亦下跌至43.06分,又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令香港記者要面對「前所未有」挫折。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本台表示,強烈譴責相關組織發表有關指數及聲明時所作出的不實和偏頗言論,並指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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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指,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依法保護香港特區居民享有的該等自由。又指新聞和言論自由並非絕對,行使有關權利時,會受法律和為達致合理目的而必須作出的規定所限制,例如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當局亦表示《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又續指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個人或單位的行為採取所有執法行動,與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回覆又指事實上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當局舉例目前在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共有212家,傳媒一如既往可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