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早前報道,一名自稱綽號「叮噹」的男子於上水出沒,向商戶索取「保護費」,多間藥妝店堅拒就範。 警方昨晚(8日)於上水天平邨拘捕一名37歲姓曾男子,他涉嫌「勒索」,現正被扣留調查。據當局調查顯示,他在上水巷仔街、新康街、新功街以及新祥街一帶犯案,初步相信最少有13間商戶被索取保護費。
警方正積極與商戶聯絡以確定是否有更多受害者。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23條,任何人以恫嚇方式作出不當的要求,不論他自己將會獲益與否,都屬干犯勒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
警方呼籲,任何人或商戶如被不法份子收取保護費,應果斷拒絕,及早報警求助。警方重申對於所有黑社會活動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必定嚴厲打擊。如任何人或商戶在上述一帶曾受到不法分子滋擾或恐嚇,可致電36613700至上水警署,與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