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就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控告17人涉嫌貪污,案中一名分判商前雜工「工頭」涉向兩名建築工人索取共6,600元介紹費,他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2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基於被告需時向廉署提供無損權益供辭,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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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順娣(46歲),被控於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間串謀項目總承建商SAPR JV合營公司兩名僱員,向其小組兩名雜工索取介紹費共6,600元,以協助兩名雜工受僱並繼續受僱於項目分判商德鑄工程有限公司。
案情指,一名潘姓雜工及一名鄧姓雜工於2020年經被告介紹下受聘,被告向兩人分別索取每日50元及100元介紹費,終獲得6,600元非法回佣。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曾索取相關款項,但他把款項全數交給兩名上司,並未有從中獲得任何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