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男子洪思典幫助他人收取22個進口包裹,內有440公斤穿山甲鱗,是有紀錄以來最多。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判囚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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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海關於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間,4次檢獲申報為「睫毛膏」的包裹,是由馬來西亞發出,送往的達成報社和便利店,被告為收貨人。被告在收貨時被捕,之後在益豐大廈一個單位內發現6個有穿山甲鱗片的包裹,所有穿山甲鱗片重440公斤和1220隻穿山甲,市值約226萬港元。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指穿山甲是世界公認瀕危物種,近年被大肆殺害,牠們被殺造成的傷害會帶來嚴重生態災難。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調查主任何廷俊表示,海關歡迎判決,判決能夠反映罪行的嚴重性,續指會繼續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的活動。
案件編號:DCCC 76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