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涉於2019年10月,在一個過百人WhatsApp汽車群組內多次發言,指控警員社運期間性侵女示威者、放催淚煙毒害市民、殺人等,認為「死有餘辜」,揚言「無差別殺警」、到警察宿舍放火及打其家人等,被群組內一名總督察,截圖轉交同袍進行拘捕。3人早前被裁定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成,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今(29日)判刑時斥3被告誣衊警方,打擊警隊公信力,更鼓吹無底線暴力,對警員及其家屬以至一般市民的安全構成威脅,加劇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判3人各入獄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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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為手機電訊商人員關嘉林(52歲)、前健身教練葉子軒(32歲)及工程公司東主曾智健(52歲)。辯方求情指,3人並不熱衷政治,未曾參與不合法示威,發訊息旨在訴苦,沒料到會被人截圖,而群組內開名車的「成功人士」居多,被煽惑機會相對低。辯方又指檢控出現延誤,3名被告2019年10月犯案,2個月後被捕,至2022年才提堂,應予以減刑。
張官拒絕信納3人辯解指信息純屬「吹水」,指曾提及「整炸彈」和「無差別殺警」等,屬鼓吹無底線暴力襲擊,建議並不空泛,是經過思考而可行的方案,而3人在群組當中主導討論,但考慮到3人初犯,案件檢控過程亦出現不必要延誤,各減刑2個月,扣除部分刑期同期執行,3人終被判監22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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