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躍於社會運動、有「Lunch哥」之稱的21歲李國永,前年於將軍澳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期間,被指與另外3人聚集,早前被裁定違反二人限聚令,判15個月感化令。李國永隨後不服上訴,案件今日(21日)在高等法院聆訊。
李國永向暫委法官游德康申請法援,而游德康在庭上則表示,考慮到上訴人李國永的智力及精神狀況等因素,以公平為大前提批出上訴援助證書,法援署須批出法援,案件將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再訊。
李國永由父親陪同到庭,並沒有律師代表。他在庭上透露,早前曾兩度嘗試申請法援惟遭到拒絕,並在庭上再向法官申請法援。法官游德康在閱讀過其精神科報告等文件後,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批出上訴援助證書,即代表法援署須指派法律代表,為李國永辯護。
李國永隨後亦在社交平台上表示,法官在考慮其精神狀況後,認為不宜自辯,故批出法律援助證書,並對此表示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