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有市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一帶爆發警民衝突,96人被控暴動,分拆成多案處理。其中2男1女的案件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有被告不作求情,3人被判入獄2年半至5年。有被告即場解聘律師,遭法官陳廣池斥浪費金錢和時間,問他為何不早作解僱決定,被告則反問陳官:「你以為監獄資訊好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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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3名被告分別為何家洛(25 歲)、黃韻思(35 歲)及何普光(22 歲)。上述3人被裁定暴動罪成,即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法官陳廣池判刑指,案件是社會悲劇,從眾人求情均看不見慷慨凛然的政治豪情,只是理大及中大暴動外,另一宗嚴重暴亂事件。
陳官斥,當日有數百「暴徒」衝擊政總,形容「暴徒」勇武兇殘,不顧後果,又指案發臨近國慶,「突顯嚴重挑戰特區政府和國家的權威」。
案中被告何普光沒有求情,亦拒絕向感化官提供資料,陳官指他行徑顯示激進思維,「拒絕合作是罕見,就算是積犯亦不會,亦不敢這樣做」,終判他入獄5年。
至於女被告黃韻思(35 歲),陳官接納她為有愛心、有文藝質素的女子,惟拒絕她到現場進行藝術工作之辯解,斥她「偏向虎山行」,終「從輕發落」判她入獄2年半。
對於被告何家洛在判刑階段才解僱律師代表,陳官向他說「唔好以為好似以前部分政治人物,臨判刑前炒律師,跟住準備一份長篇大論嘅政治宣言。」,又斥他浪費金錢和時間,「點解全香港市民同你埋單找數?」
惟何家洛指,其家人不懂法律事宜,監獄資訊亦不流通,故不能在更早階段解僱律師,反問陳官「你以為監獄資訊好流通?」
陳官最終指,聲稱對時事冷感的何家洛案發時卻在「暴亂中心」,揚言他「被捕絕對不是誤會」,判他入獄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