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涉嫌在2019年11月在中環參與「和你Lunch」示威,分別被控「暴動」及「蒙面」罪,其中3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其餘5名被告經審訊後,今日(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暫委法官彭亮廷認為5名被告是明知現場有暴動發生仍刻意逗留,又以蒙面等裝束壯大示威者聲勢。辯方律師將在明年1月15日前向法庭呈上書面求情,法庭其後會在1月20日聽取口頭補充,案件押至明年1月27日判刑,眾被告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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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分別是29歲西廚陳維聰、27歲售貨員蔡綺洛、27歲美容師林梅嘩、29歲演員吳智杰、25歲酒店接待員陳敦涵、28歲社工李晁鋒、28歲放射治療師陳灝良、28歲教師梁升彥。其中首3人已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其他罪名則存檔法庭。
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11月12日中午,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並在非法集結的情況下使用蒙面物品。
案情指,當日中午12時許,有人在涉案一帶破壞交通燈,吸引途人圍觀和聚集。現場人數由十數人增加至過百人,他們走出馬路,佔據街道並阻礙交通;有人破壞巴士,或在馬路上放置障礙物、燃燒雜物以阻塞交通;有人破壞附近的元氣壽司及吉野家等店舖;有示威者佈傘陣,與警對峙。其間,有人曾拋擲磚頭。
防暴警於下午3時過後開始驅散行動,並拘捕部份人士,包括本案8名被告。
案件編號:DCCC 3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