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2日)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落案起訴一名75歲高級物業顧問,他涉嫌於6年前,以西營盤均益大廈二期的翻新工程所得的三成利潤,賄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1名秘書,圖換取對方協助一個承辦商取得逾7,000萬元的工程合約,被告會在明日(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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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公開姓何被告人的控罪,是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於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間,他擔任均益二期法團秘書期間,法團通過為大廈進行翻新工程,估算約需7,800萬元。被告其後涉嫌串謀其他人,向法團另一位秘書,提供一筆相等於翻新工程三成的利潤,即約210萬元的賄款。
被告曾向1名法團秘書表示,他的一名合作夥伴會參與翻新工程的投標,及向對方傳送一張圖片,以暗示其合作夥伴的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