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早前被判暴動罪成,判監25個月至37個月不等。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榮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周三(5日)在《明報》 撰文質疑法官判刑的標準,而721事件期間擔任警務處長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同日去信《明報》譴責文章內容,批評陳文敏文章內容偏頗、罔顧事實及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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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題為《評林卓廷7.21案︰上集還是中場?》的文章提到,今次判刑前有不少人認為事件是「一批白衣人在元朗港鐵站無差別向市民襲擊,林卓廷入元朗,試圖緩和衝突,最後亦被打傷」,然而法院對事件作出了另一種詮釋。他認為721事件是令警民關係改變的一個轉捩點,「很多問題至今仍是懸案」。
他引述法庭指林卓廷等人的行為是暴動「上集」,而白衣人衝入閘打人是「下集」,質疑法庭將白衣人在閘外的行為與閘內人士的行為「關係完全分割」,又謂當晚9時許已有人在元朗雞地被白衣人追打,且曾有近百名白衣人在港鐵站外手持木棍和藤條聚集,但警方一直未出現。
他認為在這背景下,閘內人士聚集「是被迫滯留還是蓄意聚集?是有共同目的作出暴力騷亂,還是只是擔心一己人身安全而作出的反應?」,並質疑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非白衣人」的行為,「這是事件的上集,還是只是事件的中場,而上集卻給遺忘了?」
鄧炳強的信件反駁稱,法庭清楚指出本案的重點關乎另一批在付費區內的人士的行為,指閉路電視及公開視像顯示一些在閘內的人士擲水樽及用雨傘去襲擊付費區外的白衣人,認為在法理上「明顯地除了由白衣人引發的暴動外,另一場由閘內人士引發的暴動在元朗站發生」。
他譴責陳文敏的文章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因7名被告都是在付費區內參與集結的一員,「無論他們用任何辯解或藉口,都是他們在付費區內集結在先,而那非法集結其後演變為暴動」。他強調法庭已將12名白衣人定罪,故陳文敏形容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並非事實,希望《明報》不要「繼續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以散播混淆視聽言論來荼毒社會、製造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