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21元朗襲擊案」,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在元朗站內參與暴動,案件今日(2日)於區域法院續訊。聆訊進入第13日,控方傳召當日停留站內約18分鐘的列車車長作供,獲頒匿名令的車長C指,當時收到控制中心指示要「清客」後作出廣播,隨後曾有乘客按車廂緊急制但沒有作聲;亦指有看到大量白衫人士聚集,惟因距離太遠,看不到他們做甚麼。
另外,被納入控方證人的林卓廷助手冼卓嵐,早前被從表中剔除。辯方在庭上申請傳召冼卓嵐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但遭到法官陳廣池拒絕。陳廣池表示,冼卓嵐與林卓廷一同進入元朗站,可見2人有目的,故拒絕辯方申請傳召其作供,又指辯方亦傳冼卓嵐為辯方證人。
控方在讀出C的書面口供時,表示當晚列車是在晚上10時50分駛入一號月台,其間一度有人阻擋車門,而她收到「清客」指示後,仍有乘客在車內,她亦看到白衫人士聚集,但距離太遠,看不到他們做甚麼。她又指當時車長室的顯示屏故障,無法顯示閉路畫面,嘗試關門約6次後才成功並駛走列車。C在庭上亦指,門外不停有拍打聲,看似十分不友善,因而感到驚慌。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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