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元朗襲擊案,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和其餘六人被指「暴動」案,聆訊進入第四天。庭上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披露在案發當天,正當白衣人在西鐵元朗站期間,其實有三名警員在元朗站G1出口,逗留92秒;同一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這三名警員離開後約23分鐘,再有數十名警員到場。今天庭審休庭時,一名男士對控辯雙方律師的磋商有意見,略為大聲指「案中案!」;主控其後向主審法官陳廣池報告,陳廣池指絕對不容許這類叫囂行為,指會交出相關閉路電視片段,著控方研究是否檢控有關男子藐視法庭。
案件今天在灣仔區域法院續審,庭上讀出控辯雙方認同事實的第一部份。在背景部份,雙方承認在案發當天即2019年7月21日晚上22:52時,有3名警務人員到達港鐵元朗站G1出口,「逗留一段短時間後離去」。元朗站其中一組閉路電視拍攝到三名警員在畫面出現92秒,而在同日23:15時,數十名警員抵達事發現場。文中沒有闡明警員是便裝還是軍裝,而根據資料,港鐵元朗站G出口為公共交通交匯處,而G1出口則可到輕鐵元朗總站。
雙方承認的事實亦包括警方拘捕七名被告時,搜屋搜獲的物品,包括同案發時被告相符的衣著、各人的八達通咭及手機。辯方一度爭議當中小部份資料有誤,不過其後辯方都接受稍後再處理。
控方其後表示欲傳召第一名作供警員出庭,辯方有意見,主審法官陳廣池休庭10多分鐘,讓雙方協商。期間案件主控官程慧明和其中一名辯方大律師有較激烈爭論,有人指控他人講粗口。此時在公眾席的一名人士指雙方律師間庭上都尊稱「learned friend」,不明為何人會說粗口。經同場一些人士解釋後,他稍後大聲指「咪案中案囉!」他說罷後離開法庭。
休庭後,控辯雙方陳述對播片及傳召證人事宜後,主控官向法官陳廣池指在和辯方大律師商議期間,有人向其叫囂。陳廣池回應指「無論你係咩絲都好」,都應遵循法庭規則,而這類叫囂、不聽法官講的行為,「法庭唔係市集,我係絕對唔容許」。他指庭內有閉路電視,指會把相關片段交給控方,以決定是否跟進控告該人「藐視法庭」。
案件周五早上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