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原本在2021年脫罪的「白衣人」王志榮經重審後,早前被判定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名成立,周二(8日)在區域法院判監7年,是區域法院判刑上限。原審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王志榮在案中角色與同案其他白衣人無異,而同案被告林觀良及林啟明認罪時仍是以7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故王志榮沒有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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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0歲的王志榮,被指於2019年7月21日晚,在元朗西鐵站參與暴動及傷人。同案另外7名被告在2021年原審時被裁定入獄3年半至7年,其中蔡立基上訴後獲撤銷罪名,而王志榮亦在當年脫罪,律政司去年就判決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重新考慮,至上周法官葉佐文上周改為裁定他兩項控罪罪成。
辯方早前求情指,王志榮2012年患上驚恐症,妻子亦因病去世,他本人則因本案長久精神受困擾需就醫,受了很大的折磨,又認為被告只是「動了幾下手」,並非積極參與者。但葉佐文認為王志榮和其他白衣人大夥一同行事,對市民作出無差別挑釁、威脅和襲擊行為,一舉一動均相互連繫,罪責均非常嚴重。
葉佐文形容王志榮在案中的角色和同案罪成的其他白衣人無異,而同案被告林觀良及林啟明在初審時認罪,亦是以7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故王志榮同樣以7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沒有減刑因素下兩罪同判囚7年,同期執行。
721事件至今共有14名白衣人罪成,除了蔡立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外,13人分別判罪3年半至7年,最重的是王志榮與鄧懷琛,均被判囚 7 年。非白衣人則有8人罪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各人被判囚25個月至3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