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元朗西鐵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已超過3年,被指是白衣人的63歲男被告程偉明涉嫌在車站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並在站內付費區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往月台,他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暫委法官王興偉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暴動罪成,另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但改為裁定較輕的串謀傷人罪成;被告案須還押至10月27日判刑。7.21事件至今有66人被捕,暫有8名白衣人罪成。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法官指,被告外型和衣着與呈堂片段拍攝到的男子吻合,可以肯定被告當晚參與暴動,加上被告多次攻擊不同人士,並招手鼓勵其他人向月台方向進發,因此裁定暴動罪成。
至於串謀傷人罪,法官指,當晚白衣人事發前於元朗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再分批到元朗各處,可見當晚他們的暴動、傷害行為是有預謀,而且他們持藤條、木棍等武器到元朗站,更有人特意削尖木棍,認為他們與「黑社會尋仇」情況有異,加上被告進入元朗站時未持武器,僅在隨後手持藤條,認為被告並非希望造成他人身體嚴重傷害,故判處他串謀傷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