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案發時年僅6歲的女童於前年2020年10月乘坐校巴後,在大圍一小學門外遭一名男子從後淋潑油漆。三名涉案男子其後被捕,法庭今日審訊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考慮到女童沒有受嚴重傷害,判三人入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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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指,女童由父母送上校巴,理應感到安全,但無端遇襲,更在事後需停課一個月,反映事件存在令人不安和擔憂的因素。而女童外祖父在案發前因為涉300萬元金錢糾紛在住所附近受襲,顯然與本案有相關性,因女童不可能與3名被告結下仇怨,相信襲擊女童是要向其外祖父施壓。此外,次被告熟知女童上學路線,而三人為一次短暫襲擊預早集合及預備,又分頭行事,可見本案有預謀、計劃、組織及精心策劃。
周官強調女童在上學途中手無寸鐵、毫無防備,應無憂無慮,不應受此襲擊,而社會大眾對被告的行為予以斥責屬加刑因素,但接納女童在案發時沒有遭受嚴重傷害,故判處3人監禁3個月。
3名被告分別為28歲倉務員李培耀、33歲餐廳東主張富傑及47歲運輸工陳效智,被控於2020年10月22日,在沙田大圍一間小學外襲擊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