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9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64歲男子,他涉嫌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向事主上司郵寄含有其個人資料信件,並加上侮辱及詆毀自居,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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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表示,女事主於2021年底結識一名人士,雙方自此曾多次為對方墊支,購買不同物品。二人關係轉差後,曾就雙方之間的墊支金額發生糾紛。其後,有人更多次向事主發送訊息,要求她向該名人士還款。
2023年1月,有人向事主上司郵寄一封含有女事主個人資料信件,包括她的中文姓名、別名、職業、香港身分證號碼、出生日期,及一張事主與其女兒照片。信件內還有侮辱及詆毀事主字句。
公署指,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並提醒市民切勿因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因「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