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年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未有遵循《社團條例》註冊,基金秘書施城威及5名信托人包括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和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案件今(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嚴舜儀裁定6名被告表證成立,他們均選擇不作供及不傳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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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於庭上讀出國安處警長33779蔡健章(音譯)的書面供辭,他負責調查涉案銀行帳戶及稅務紀錄,指涉案的銀行戶口有10.3萬宗交易,總存款額為4.5億元。說法與起初陳辭的2.7億相差甚遠,控方隨後解釋,銀碼將跨行轉賬數目計算在內,扣除後淨存款為2.7億元。而嚴官於早前曾經表示,此案只會處理組織是否屬於社團,以及有沒有於成立的一個月內登記或申請豁免。